近日,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代理了—民间借贷之诉。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过准确剖析,依靠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使得委托人的诉请得到了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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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单某与游某通过其合作伙伴相互认识,双方合作投资炒股,2019 年12 月25 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名为借款合同,实际为共同投资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游某将5000 万元汇入单某银行账户,单某收到汇款后,按照合同约定以 5000 万元为劣后,融资了 2.5亿元,资金到位后,该笔资金由单某与以游某名义设立的公司共同进行股票投资。因股票市场波动,导致双方共同投资的股票发生严重亏损。为了推卸责任,避免承担损失,游某将其与单某签订的合同作为债权转让给雷某,雷某受让债权后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将单某诉至长沙是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一审法院以民间借贷认定案件事实,并出具判决,单某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单某委托后,迅速成立案件小组,由谭伟律师作为主办律师开展工作。通过对案件的仔细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证据后发现,本案一审法院仅以合同名称为《借款合同》即认定双方为借贷关系,并未对合同实质内容进行审理,且一审法院也未能查清所谓“借款”资金来源。综上谭伟律师认为一审法院所认定事实是错误的。
根据已掌握的关键信息和相关证据,谭伟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制定了详细的办案计划诉讼策略。二审期间,谭伟律师对于上述具体问题提出异议,主张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驳回雷某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022年9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一、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二、本案发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雷石业绩 | 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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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第一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第三项: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第四项: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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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业绩 | 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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