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此前在网络上面被热议的“杭州女子穿拖鞋驾车导致5人死亡,11人受伤”的案件,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30日,被告人陈某穿拖鞋驾驶小型越野车,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新时代家居广场出发,驶向其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德加公寓东区的住处。当日19时许,陈某驾车行驶至半途,在竞舟路路口欲左转弯时,等待红灯过后放行。信号灯变为绿灯后,陈某在转弯时弧度过小导致车辆驶上中央隔离带。陈某慌乱中错将油门当做刹车,致使车辆转完后持续加速,之后车辆失控,装上路口旁非机动车道上的遮阳棚,带倒遮阳棚下的一人,之后驶向路口,撞到一辆小轿车,碰撞产生的散落物砸破小轿车后面一辆小型越野车的挡风玻璃。此后,肇事车辆冲向路口西南角,将等待通行的十人撞到,撞击产生的散落物致使人行道上的二人受伤,还致使停放于路旁的两辆车受损。最终,肇事车辆侧翻至围墙后停下。
法院判决
此次事故造成五人死亡,四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四人受伤但未达轻微伤。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交通肇事导致以上后果,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陈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取得了绝大多数被害方的谅解,有悔改表现,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酌情从宽处罚的意见应予采纳。陈某的行为虽系过失犯罪,但在闹市区交通肇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依法应当从严惩处,不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的缓刑适用条件,辩护人请求对被告人陈某缓刑的意见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西湖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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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重大交通事故,穿拖鞋开车引发的悲剧,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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