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这些案例选自全省法院2017年以来审理的3万余件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协议、物业行政处理等多种行政行为,对指导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进一步提高协调和解率和服判息诉率具有指导意义。本案是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特许经营权起争议
2014年9月,池州市政府委托市城管局与安徽甜橙绿畅公共交通公司签订《便民自行车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签订后,甜橙绿畅公司出资购买自行车、对停靠站点进行智能化改造,开始实施经营活动。
2017年6月26日,池州市政府要求市城管局与甜橙绿畅公司协商解除特许经营协议事宜。2018年4月,在协议尚未解除的情况下,某共享单车进驻池州市场。甜橙绿畅公司认为池州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允许某共享单车进入池州市,违反了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注意到共享单车的新型模式比原有的城市便民自行车在解决市民便利出行问题上具有先天优势。合议庭为避免甜橙绿畅公司与共享单车直接竞争进一步扩大经营损失,引导其协调解决特许经营权争议,同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配合法院协调。
合议庭组织多次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池州市城管局补偿甜橙绿畅公司230万元,双方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甜橙绿畅公司协助池州市政府办理自行车押金退还等事宜。此案最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
文章来源:人民网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便民自行车被共享单车取代获补偿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