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最高法重拳出击,严惩猥亵儿童犯罪!

雷石普法

2019年7月24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某执行了死刑。同时,最高法发布的四件强奸、猥亵儿童的典型案例中,强奸致5岁女童死亡的韦某也于近期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性侵害儿童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决死刑,绝不姑息。

雷石普法|最高法重拳出击,严惩猥亵儿童犯罪!

案件回顾

2014年6月,被告人何某以收养为名,收买女童甲某后将其拘禁,此后十余天内多次对甲某实施性侵害,并强迫其卖淫,后甲某翻墙逃脱。2014年11月,何某伙同他人诱骗乙某并将其拘禁在其租住房。期间,何某对乙某实施性侵害,并强迫其卖淫,同案被告人原某(已判刑)性侵害乙某并支付现金三千元。2014年12月23日,何某出于同样目的,将独自上学的丙某劫持并拘禁在其租住房内,并于次日对丙某实施性侵害。当晚,丙某被公安人员解救。何某另犯故意伤害罪。


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采取收买、诱骗、劫持等手段先后将3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强奸并强迫其卖淫,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何某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及其严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何某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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