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高利转贷行为,就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现实生活中,朋友、亲属之间因个人需要而又不具备贷款资格,会向朋友、亲属求助,而有贷款资格的人会利用个人的资格贷款并转借给借款人,此种转贷行为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无效,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的,将构成高利转贷罪,承担刑事责任。


一、民事法律后果,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订)》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第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旧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条款中,合同无效的前提包括三个条件:
第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第二、高利转贷给借款人;
第三、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转贷行为才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2020修订版中,只要满足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即被认定为无效,不在考虑转贷行为是否为牟取高利,以及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最近几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越发突显,很多企业因流动资金缺乏,而求助于民间借贷,高昂的借款利率让本就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雪上加霜。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但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承担过高借款利率问题。
二、刑事法律后果,高利转贷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26条规定,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且高利转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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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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