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成就|据理力争!雷石律师二审成功辩护,法院对“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案情回顾
原审被告人朱某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1月4日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并于2019 年8月21日作出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朱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在案件二审中,雷石律师团队成功辩护,最终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上诉人朱某某的犯罪事实不清,并作出以下裁定:
一、撤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9)苏0612 刑初117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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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在二审中成功迎来转机是雷石律师团队据理力争、不断攻克难关的成果。
在被告人家属申请提取相关材料后,雷石律师团队经过多番努力,提请当地政府信息公开,最终证实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与事实并不相符;此外,本所律师团队对在该案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后,发现本案一审所呈证据不仅存在前后矛盾的问题,部分鉴定报告内容也不符合形式要件要求,故认定先前所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经过与二审法院沟通,负责该案辩护的雷石律师提交了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作出本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
雷石成就|据理力争!雷石律师二审成功辩护,法院对“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参与该案的雷石律所的律师们纷纷感慨:案件发回重审,这应该是作为律师最有成就感的时刻了!
雷石成就|据理力争!雷石律师二审成功辩护,法院对“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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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成就|据理力争!雷石律师二审成功辩护,法院对“朱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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