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当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而是挥霍、隐匿、转移财产,这时债权人虽有机会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但当判决书下来后,债务人财产已经所剩无几,即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的财产权益也难以实现。那么面对债务人挥霍、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答案就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
人民法院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管辖问题
1、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诉中财产保全:可以向案件审理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3、执行前财产保全: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据此,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 、财产线索清单
“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写明开户行、账号、户名等)、房产(写明权利人信息、登记房屋位置等)、车辆(写明所有人、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
3、担保材料
4、诉前财产保全应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提交紧急情况(如被保全人存在财产转移、濒临破产等情形)的证据,并提供相当于请求数额的担保。
5、执行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已生效的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并且存在债务人转移财产等行为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可能导致将来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实现。
律师评述
虽然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保障申请保全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但财产保全同样可能增加保全申请人的经济成本及时间成本。若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应当赔偿其相应损失。因此是否申请财产保全,还需要申请人审慎考量,理性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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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对方欠债后转移财产怎么办?财产保全的规定你需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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