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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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石普法

LEISHILAW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革命先烈的浴血奋战,对于英雄战士,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奉献精神,但是现在一些群众,或出于博大众眼球的目的,或出于自身道德败坏的原因,在网络平台发表诋毁英雄的言论,他们这一行为严重触及广大群众的道德底线。


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04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保护英雄的名誉。


一、基本案情


2013年5月22日,被告孙杰在新浪微博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称:“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孙杰当时已有603万余个“粉丝”。该文发布后不久就被转发即达662次,点赞78次,评论884次。2013年5月23日凌晨,该篇微博博文被删除。


2015年4月,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公司)在其举办的“加多宝凉茶2014年再次销量夺金”的“多谢”活动中,通过“加多宝活动”微博发布了近300条“多谢”海报,感谢对象包括新闻媒体、合作伙伴、消费者及部分知名人士。被告孙杰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博主也是加多宝公司感谢对象之一。


烈士邱少云之弟邱少华以孙杰的前述博文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加多宝公司以违背社会公德的方式贬损烈士形象,用于市场营销的低俗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由,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之邱少华与孙杰等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 (2015)大民初字第10012号


二、裁判结果


邱少云烈士生前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邱少华作为邱少云的近亲属,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孙杰发表的言论将“邱少云烈士在烈火中英勇献身”比作“半边熟的烤肉”,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且该言论通过公众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给邱少云烈士的亲属带来了精神伤害。


虽然孙杰发表的侵权言论的原始微博文章已经删除且孙杰通过微博予以致歉,但侵权言论通过微博已经被大量转载,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应在全国性媒体刊物上予以正式公开道歉,消除侵权言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加多宝公司发表的案涉言论在客观方面系与孙杰的侵权言论相互呼应且传播迅速,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判决:孙杰、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孙杰、加多宝公司连带赔偿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雷石普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白佳冉

三、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四、典型意义


邱少云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对英雄烈士的亵渎,不仅仅侵害了烈士本人的名誉权,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在本案中,先是网友恶意解读烈士故事,诋毁名族英雄,后是商业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恶意炒作,造成更坏的社会影响。


这一判决,维护了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的合法权益,对于以侮辱、诋毁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的人格为手段,恶意商业炒作获得不法利益的侵权行为,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

雷石普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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