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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春风吹满地,我那朋友真不争气!
最近啊
雷小石的朋友可是给雷小石出了好大的一个难题呢!
这不么,他们夫妻二人要离婚
但是对他们提出的诉讼要求
法院没有给他们受理…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以下均为化名)
王彬(男)与李兰(女)与2016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
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一间房产。
10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
2018年2月,李兰产下一子。
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10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5000元帮兄弟购房。
同年十月,两人感情不和,闹离婚。
离婚时,王彬认为李兰继承父亲的房产应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15000元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李兰不同意,王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做任何决定。吃瓜群众
雷小石,每个案件法院不是都应该受理的吗?为什么这个不受理呢?
不是的哦,因为王彬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妻子分娩才8个月。《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之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案情,法院认为王彬不具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所以不予受理。雷小石
吃瓜群众
那李兰所继承的父亲的房产应该看作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么?
不可以的~婚姻关系应该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时起。二人的婚姻关系成立是从2016年10月开始,而李兰继承的房产时间是2016年8月,不属于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且二人又没有在婚前做任何约定,所以这个房产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雷小石
吃瓜群众
原来是这样啊!那王彬欠朋友的债务是两人婚后的,就属于共同财产么?
不是的哦!可千万不要都看作是共同财产!要就事论事呀!雷小石
吃瓜群众
那要怎么区分开呢?
是这样的,王彬一共有15000元债务,10000元用作母婴用品,是为李兰和孩子借的款,应视为共同债务;而另外的5000元是用作帮兄弟买房,与夫妻生活无关,而且李兰并不知情,所以应视为个人债务。雷小石
吃瓜群众
这下我就知道了~谢谢你啊雷小石!对了!给我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好吗?你这么精通法律,我想以后有什么事都咨询你!
4000-111-091
4000-1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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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我们雷石律师事务所期待您的来电哦~雷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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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婚姻法| 滴!解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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