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民法典》实施后,婚内出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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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而在此次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婚姻家庭篇对现行婚姻法进行了许多调整,其中对于夫妻中乙方婚内出轨导致的结果作出了最新规定。

下面就由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民商事诉讼律师对最新规定进行解析。


雷石普法|《民法典》实施后,婚内出轨的后果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对于婚内出轨问题导致离婚的,为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可以主张两点权益:

第一,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对于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在人民法院判决时增加了一条参考标准,即照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的原则。

这一新增规定不仅是社会道德明确至法律规定范畴的重大变革,也是对社会伦理道德进一步的保护。

《民法典》这一新规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则新增条款不会触发,而如果一方有过错而另一方无过错,那么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据此,出轨行为将成为财产分割比例减少的法定事由。

第二,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相对于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法典》新增了“(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这就意味着即使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相对反确有重婚、与他人同居,但有证据能够能明对方有出轨行为的,主张损害赔偿也有法律依据了。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与事实,是对我国现有民事法律规定的一次重大变革,方方面面、细枝末节的变更不计其数。

所以如果遇到民商事法律纠纷,聘请一位专业的民商事诉讼律师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方式。更多民商事法律问题,欢迎到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咨询及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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