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驾车报复社会,造成6人死亡20人受伤,判处死刑!

雷石普法

近日,在网络上引起极大社会关注的辽宁建昌县疯狂司机撞人案,于2019年7月9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韩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雷石普法|驾车报复社会,造成6人死亡20人受伤,判处死刑!

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22日,被告人韩某华驾驶其父所有的奥迪牌小轿车,在建昌县城区的街道上行驶,预谋作案。在经过建昌县第二小学附近道路时,该校两名教师带领六十余名学生通过马路结队而行,被告人韩某华随即将该队师生作为目标,逆向加速冲向该人群,将多人撞倒、碾压后驶离现场。当日事发后40分钟,公安人员将被告人韩某华逼停并将其抓获。被告人韩某华此次冲撞人群的行为共造成了6名学生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判决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华因生活中的不顺产生狭隘心里,为宣泄情绪、报复社会,驾车故意冲撞人群,在将多人撞倒、碾压后逃离现场,导致6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死亡6人全部为儿童,受伤20人中有18名儿童。被告人韩某华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韩某华犯罪动机阴暗卑劣,主观恶性之深重丧心病狂,犯罪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案发现场之惨烈触目惊心。被告人韩某华的犯罪行为不仅有违国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亦有逆天理、有悖人伦。被告人韩某华的行为严重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序良俗,给被害人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虽然被告人韩某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依法构成坦白,且无前科劣迹,但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韩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韩某华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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