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拘禁和绑架的区分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为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行为,与绑架行为之间的界限就非常容易混淆了。下面就由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来对此进行解答。


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律师分析
首先,为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与绑架罪二者在主观形式上均是故意犯罪,并且都具有索取财物的目的。
其次,为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与绑架罪存在如下几点区别:
1. 侵犯的客体不同。
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属于复杂客体。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属单一客体。
2. 犯罪的目的不同。
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满足行为人的政治目的、恐怖活动目的、泄愤报复、逃避追捕、要挟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释放其亲友、犯罪同伙等。而为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他人犯罪目的则是为了取回“自已应得”的财物。
3. 犯罪的构成和方法不同。
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有对被害人的劫持控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的行为。在犯罪方法上,绑架罪常常表现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非法拘禁罪常常表现为公开或半公开的扣押等行为。
4. 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不同。
对于绑架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对于为索取债务而发生的非法拘禁他人犯罪,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需要存在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事实上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而犯罪为勒索财物,凭空捏造被害人欠其债务,从而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向其索要财物的那笔财物,则应定绑架罪。

律师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犯罪细节的差异,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同。而罪名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刑罚程度的极大差异。对此,聘请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是对涉案人员最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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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你能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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