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因受贿被判无期!

雷石普法

2019年7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省委原常务委员、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务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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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04年至2017年,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之便,为相关个人或单位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价值人名币共计1.4亿余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曾志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曾志权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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