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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对22件“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佳木斯、鹤岗三地法院对22件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当天同步公开宣判的还有为依兰县姜朝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保护的该县公安局达连河镇派出所原副所长陈会武滥用职权案,该县公安局道台桥派出所原所长崔国栋玩忽职守案,为抚远市郑天宇等人恶势力犯罪提供保护的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教导员孔德权徇私枉法案。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宣判现场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加大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惩处力度。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图文来源:法律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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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黑龙江法院对22件“保护伞”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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