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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在两会上的一则名为
#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
的提议近期上了微博热搜。
她建议,
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张宝艳的这一则建议一经发出立刻引发热议,此话题的阅读量达到了3.4亿。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三年,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五年,绑架罪起刑为十年。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量刑明显低于绑架犯罪。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认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犯罪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强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强迫卖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但由于量刑相对较轻,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
除此以外,目前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降低了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有人说,“这个是今年看到最好的提案。”
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种骨肉分离的痛苦,但我一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就会忍不住落泪,我想,只要是个做了父母的人都会有这种感受吧。
我们仅仅只是想一想都会伤心到哭,那么那些真正失去自己孩子的家长,恐怕只会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痛苦,这是我们完全体会不到,也永远也不想体会的。

下面是一个孩子被拐骗的妈妈的自述:
如果女儿还在身边,现在已经16岁了。那一年那一天,女儿5岁,午饭后跑到楼下玩,因为女儿一般会在楼下沙池附近玩,在家里能看见,所以我们也就放心让她一个人玩儿。正当我洗好碗筷,站在阳台上晾晒衣服,突然瞟见一个陌生女人跟女儿在说着什么,还从身上掏出一个东西给女儿吃,只见女儿没有拒绝,拆开后放在嘴边舔。
我心里一紧,担心孩子遇到坏人,所以将手上的衣服丢回洗衣机里面,赶紧往门外跑。可是,当我跑到楼下,沙池竟然没有一个人,当我像疯子一样找遍了整个小区,甚至跑到街上哭着叫喊女儿的名字,却没人应答……从此,女儿就这样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无声无息。
02
有一年,我到武汉出差,路上遇见一个被毁容的孩子,在对着我流泪,我心纠得厉害,一冲动,牵着孩子往派出所跑,后来证实这个孩子是人贩子的赚钱工具,但却不是我的女儿,我为帮助孩子脱离苦海而高兴,但可怜孩子已经面目全毁。
03
有一年,我在街上买东西,遇见一个双腿截肢的小女孩在朝我微笑,我从她身上似乎看到女儿的身影,我尝试着跟她说话,但她只是摇头,因为舌头被切断了,不能说话,但孩子会写字,她说她小时候在山东,让我救她……我跑到派出所报警,但是当我和警察回到孩子乞讨的地方,孩子已经不见了,我自责流泪。
04
终于有一年,我到广西探望亲戚,路上见到一个双眼没眼球的孩子,但是那小嘴巴很像我老公,我往她乞讨的碗里面放了10块钱,问她来自哪里,她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估计是某地的方言,我有点失望,正想离开,孩子突然扯着我的手不放,怎么也不肯让我走。无奈报警,结果发生了让我和丈夫震惊的事情:经过DNA配对,这个双眼没眼球的孩子竟然是我的女儿!真的是母女连心呀,眼睛看不见,竟然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我。这大概也跟我经常关注街头乞讨儿童有关。
可是,找回备受摧残的女儿,仍旧让我和丈夫不敢相信,她原来的一双眼睛多么清澈明亮啊,像会说话一样;她原来会唱多么动听的歌儿呀,却说着让父母听不懂的方言;医院检查结果更让我们差点昏厥,女儿处女膜已破,并患宫颈癌,身上多处器官受损坏死……
把女儿接回家里,尽管我和丈夫细心照顾,女儿还是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女儿的一生只有10岁,可是历经摧残,希望天下父母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关于拐卖儿童你该知道的事
1.关于中国儿童拐卖的权威完整数据缺乏,中国官方的说法是每年一万人左右,但是有第三方机构的估计则有7万人之多。公安部在搭建全国性的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但数据并未公开。
2.被拐卖的小孩,主要流出地为云南、广西、河南,主要流入地为福建、广东、山东、河南。被拐卖的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拐卖男童的目的,一般是以非法领养为目的。拐卖女童则是以性剥削目的为主。
3.拐卖儿童的主要拐卖方式有四种,其中诈骗和欺骗最多占37%,其他的拐卖方式分别是绑架、滥用权力或利用弱势、使用暴力。
4.被解救的儿童仅有不到十分之一能够回到父母身边。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约占0.1%。
5.据中国最大的寻子网站“宝贝回家”统计,近3年来该网站共收到全国寻子登记5000多条,其中90%是因为监管缺失导致孩子被拐走,一半被拐家庭属于农民工家庭。

虽然法律有规定死刑情况,但所设置的门槛实在过高,99%的罪大恶极的人贩子都是判十年左右有期徒刑,而这种和他们所犯下的罪相比较而言不痛不痒的惩罚怎么可能让那些人贩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怎么可能解的了那些失去孩子父母的心头之恨?
就比如那个2年内拐卖46名儿童的人贩子大盗陈莲香,她骗卖这么多孩童,让若干好多家庭碎裂,甚至作案期间还和同伙淹死一名不超过2岁的孩子,仅仅只判了10年,3000块罚款了事,甚至在服刑期间还获得减刑假释,今年5月份马上就要刑满释放了。
像这样恶贯满盈的人竟然都没有被判死刑,可见我国的法律对待人贩子还是太多仁慈了。
量刑过低,也成为了为什么这么多人铤而走险去拐卖父母儿童的变相诱因。
据调查,人贩子出狱以后大部分会再次拐卖儿童。
某关爱走失组织曾经统计过,这几年被捕的人贩子基本都是惯犯。
这些人贩子基本都是农村妇女,以贩卖儿童为生。
根据一些统计,贩卖儿童的人贩子落网率也就是百分之一二十,大部分人没有被抓捕。
风险不算大,很多人贩子都反复犯罪。而其中不久前抓到的一名将北京儿童医院正在挂水孩子拐走的人贩子,就是刚刚从监狱释放不到半年。

所以,在我看来,将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这一提议迫在眉睫值得大家转发疾呼。
为了让那些贩卖儿童的罪恶不再僵而不死;
为了让那些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不再失去声息;
为了让初为人父母的家长不再饱尝失去孩子的撕心裂肺、滴血之痛;
为了让年迈的老人不再终日以泪洗面,含恨九泉,死不瞑目;
为了让你我的孩子永远不会落入那人间地狱。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恶劣行为,哪怕是首次作案都应该是法律上的零容忍。

图片及文案来源:公众号:爱幼科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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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聚焦两会|没有拐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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