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的新农村建设政策,要对某县一农村进行统一规划,拆除旧房屋,新建一批楼房,并对每户给予一定的补偿。村民李某家的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自己与父母的名字,但是李某大学毕业后就和女朋友结婚并依法登记,由于;李某已成家,他想知道自己家房屋的这笔补偿款该如何分配。同样,同村的小赵与朋友一起经营了一家小超市已经两年了,对于自己与朋友共同所有的一家小型超市所得到的补偿款该如何分配也存在困惑。
那么共有房屋的补偿款应如何分配呢?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和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对公有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首先应该区分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本案中,房屋共有的情形共有两种:李某与父母有家庭关系,是房屋共同共有人;小赵与其朋友对小超市是按份共有。
征收按份共有的房屋,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补偿权力。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他们可以根据需要,按照其享有的份额,决定是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还是进行货币补偿。要求产权调换的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同时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赔偿。
征收共同共有房屋,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对房屋征收补偿。共同共有,共有家庭关系未终止前或无重大理由的,不能进行按份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然后按照等分的份额根据其需求决定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还是进行货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物权法》对共有的存在形式及如何分配进行了规定。从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共有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其中共同共有以家庭关系为纽带,也就是说,共同共有多存在与家庭当中,家庭成员是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权益,如确需分割时,则平均分配。而按份共有一般以合同方式约定,对于按份共有财产的分配,应按合同约定的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对于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不明确的,除共有人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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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共有房屋的补偿款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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