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
实践中,涉及借贷关系的双方通常是朋友或是亲戚,在借钱时不会把利息规定的很详细。一旦发生纠纷,出借人本应得的利息部分权益总是不了了之,在无形中,债权人就丧失了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如果有书面约定利息,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常见的书面约定有借条,借款合同,借据等等,如果没有其他缔约瑕疵,依据以上凭证能够书面证明借贷关系利息约定的,且利息计算方式明确具体,一方到法院主张权利没有任何问题。麻烦的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该如何解决呢?民间借贷关系中利息如何主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在借款时完全没有提到过,或者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在形成借贷关系之时对于利息的偿还有过约定,那么有理由相信借款人在借款时已经默示放弃了自己对于借款利息部分的权利主张,法院在审理此种案件时会倾向于判处没有利息。
第25条第二款又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约定不明,通常指利息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只单纯约定“支付利息”,但没有期间、利率等能够计算出利息数额的数据,日后产生纠纷后各方说法不一,给诉讼带来很多风险,因此法律规定,此类约定不明的借贷关系,利息部分也将不予支持。提示借款人不要在出具借条时犯下此类约定不明的错误,避免遭受损失!
有关于在审理实践中,还有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供读者参考: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以上是对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的整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如果有约定利息的,可以通过诉讼主张利息,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主张利息法院是不支持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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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民间借贷关系中利息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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