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墨子 墨子·小取

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其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因其特殊的社会意义,多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支持者认为这样可以有效遏制冲动离婚,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反对者则认为冷静期制度的存在侵犯了人们享有的对于婚姻自由的权利。
那么如果我们回到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设立的事实发生之前,那该以何种角度和立场看待这个我们眼里的“新生事物”?在现行法律框架及社会背景下,“冷静期”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面对冷静期内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我们又该如何将法律进行完善?

为此,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邀请青年律师们参加以此为题的辩论赛,旨在打造和提供一个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与见解的环境,力求在辩论中扩充思路,思考法律对于实践的意义。
本次辩论赛活动仍分为两组队员进行公开对决,王超、赵森杰、张晓琳三位律师组成的正方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应该存在,法律的存在即合乎社会需求,应努力去完善”。由鲁群、王赛、李雪雪三位律师组成的反方团队则认为“离婚冷静期制度不应该存在,不合适的法律也可被取缔”。

辩论赛由立论、自由辩论、结辩三个环节组成。双方一辩旗帜鲜明,清晰表达己方观点,二辩找出对方漏洞,有力回击,三辩慷慨激昂,总结陈词。大量案例和假设引用其间,作为双方攻守的武器和盾牌,充斥辩论赛场的空间中。针锋相对的辩论氛围如低压气旋一般,在场者无不感受其施展的压力。
整场辩论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双方辩手发散开阔的思维,虽偶会造成稍微偏离主题的情况,但层出不穷的新想法、新思路,仍不断的将比赛拉入高潮,让参赛者与观赛者都能够沉浸其中。
更为戏剧性的是,在辩论结束后,现场却针对这个辩题爆发了更为热烈的争论,评委、辩手、观众均参与其间,从更为自由立场和广阔的视角,将话题的热度再次推向高潮。
在辩论中,我们力求揭示万事万物本原的样子,回归辩题的要义与辩论的初心,在众说纷纭的观点中能够仔细辨别,保持自己对于事物的理性看法并吸收借鉴他人带来的观点与思路,求同存异,方能有所得。
结婚容易但婚姻不易,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初衷,是让更多人去思考婚姻,维系这段由法律建立起的亲情。不论法律的是非对错,辩论的意义是让我们去思考初衷,探求冷静期制度因何而来,又该归宿何处,我们该如何看待婚姻与家庭问题,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雷石律师事务所鼓励更多的青年律师参与到每周的法律分享会活动中来,多思考、多实践,勇敢表达自己的观点,努力成长为一名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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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以辩明理: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否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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