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劳动法系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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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律理解


一、法律法规规定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赔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本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关键词理解


1、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范围:
赔偿金主要针对用人单位违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违法约定试用期情形,也包括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用人单位 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不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等5种情况。经济补偿金主张针对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均可主张,故补偿金范围比赔偿金更广泛。

2、解除或终止时不重复支付: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程序也应合法: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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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实践总结


三、实践中如何计算


杨XX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8000元,每月扣除社保及个人所得税后实发12000元,用人单位在其工作1年4个月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杨XX可以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为18000元×1.5×2。在此,如果杨XX月工资≥杨XX工作所在设区市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3倍情形时,以该3倍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四、本地判例总结


北京市三中院认为,XX公司对刘XX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未取得刘XX的同意,XX公司亦未提交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故XX公司的调岗不具有合理性。XX公司以刘XX拒绝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刘XX有权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期间请求的数额为177807元,但一审审理期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发生变化,刘XX亦提出了诉讼请求,经法院核算,其在诉讼期间主张的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案例点评:在本案例中,由于劳动争议从仲裁至诉讼,期间发生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调整的情况,劳动者依法变更诉讼请求,就其赔偿金数额进行调整,法院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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