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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继承
在中国,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
在中国境内缔结的婚姻,适用于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但对外国人一方的结婚条件无法依照其本国的婚姻法规定,需遵从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但也在可适当范围内照顾其本国的法律。
下面,雷小石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事项,关于涉外婚姻涉及到继承方面的问题时该如何继承。

一、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律;
(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
(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们知道,外国人继承遗产:
(1)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不管被继承人是不是中国人,只要他居住地也在我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2)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
(3)如果中国公民作为被继承人时,其遗产在国外的,而该公民居住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法律;
(4)作为被继承人的中国公民如果生前居住在国外,遗产在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律。
另外,在处理涉外继承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按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三、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的公证法律文书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法、继承法,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处置方法、继承人顺序、继承时效以及办理继承遗产的必要程序等问题。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死亡的,要附死亡证明书。代位继承的,要附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及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如没有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唯一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继承在外国遗产的公证文书,一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居住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对在国外的继承遗产事宜,因故不能或不便前往的遗产所在国办理继承时,可委托当地的中国银行分行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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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 涉外婚姻该如何继承

近日,某法院法官收到了一封被告诉讼代理人送来的赞扬信,信中说道:“法官不是以胜败作为和解条件,而是以公平公正保护双方利益,促进双方和谐关系为目的,解决双方调解问题。法官是老百姓可信的好法官。”败诉方向法院写赞扬信,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天方夜谭,但这确是发生在这个法院真实的一幕。

















文章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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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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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司法部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决定在全国4个省级行政单位的部分地区进行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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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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