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这篇文章,保证你不会知道工业厂房有这么多具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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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
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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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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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这篇文章,保证你不会知道工业厂房有这么多具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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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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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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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人员职工搬迁费
这个主要在大型国有企业,其余则没有这项补偿,一般都算在停产停业损失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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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工业用地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开始征地拆迁更加频繁,作为企业主,要配合国家政策和有关拆迁部门,或主动要求搬往远郊;或自行完成员工安置工作;或尽快完成拆迁工作,我国为了鼓励被拆迁工业企业的积极配合,各地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偿标准,以鼓励企业配合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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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工作的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很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因此对于房屋拆迁一定要事先进行调查了解,拆迁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房屋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
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
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
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
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
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
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
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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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关于强行拆迁的争议正在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房屋问题是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也并不是所有的房屋拆迁工作都需要强制执行,只要拆迁双方就拆迁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这种血淋淋的对抗就不会存在。
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拆迁的计划,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原则上是不能超过上年的批准的拆迁量。拆迁管理部门是房地产管理局。适用法律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但是,政府对农村进行拆迁,不属于这个范围,是征地范围 ,要当地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经过省政府批准。主管部门是国土资源局,适用法律是《土地管理法》。
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以下是北京市拆迁的官方文件。你可以参考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房屋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近年来,本市房屋拆迁工作总体上进行平稳,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房屋拆迁量增大,拆迁纠纷和上访增加,特别是近期发生了多起违法拆迁事件,造成了不良影响。
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为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市场秩序,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房屋拆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房屋拆迁工作
按照十六大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北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当前,北京城市建设围绕奥运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进入全面展开的关键时期。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首都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切实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和协调。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的房屋拆迁,要实行区县领导负责制,可组建临时性专门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做好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二、严格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落实房屋拆迁前的准备工作
市、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法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城市规划是实施房屋拆迁的重要依据,房屋拆迁审批要严格依据立项、规划等相关批准文件,按照规划批准的用地范围确定拆迁范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一经批准,拆迁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拆迁人必须做好拆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规定落实拆迁补偿资金、安置房源。拆迁补偿资金要专项存储,保证拆迁需要。对不具备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拆迁前期准备工作不落实的项目,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三、坚持依法拆迁,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
坚决打击违法拆迁行为。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权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房屋拆迁工作,依法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对确有生活困难及特殊情况的被拆迁人,要在坚持政策严肃性的同时,研究合情合理的办法,妥善安排和处置;对特殊困难户在没有妥善安排的情况下,不得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对于极少数不讲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被拆迁人,要在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引导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拆迁裁决和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要严格强制拆迁管理,规范强制拆迁行为。在国土房管部门裁决后,被拆迁人经反复做工作仍拒绝搬迁的,裁决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区县政府批准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区县政府批准和组织行政强制拆迁的,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严格审查,明确执行机关、协助部门及其责任,执行前要制定详尽的强制拆迁预案,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周密措施和现场组织实施方案,确保强制拆迁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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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并由人民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各区县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不按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等违法拆迁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涉案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破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国土房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拆迁单位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撤销违法、违规的单位资质和工作人员上岗证;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村委会等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四、推进拆迁“阳光工程”,坚持文明拆迁,加强拆迁队伍管理,提高拆迁管理水平
推进拆迁“阳光工程”,坚决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腐败问题,增加拆迁政策和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拆迁补偿安置公示制度,拆迁现场必须公示拆迁政策、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拆迁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情况、拆迁工作纪律和拆迁举报监督电话等。拆迁、评估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拆迁工作。完善拆迁市场,落实拆迁招投标制度,建立拆迁行业信用系统和拆迁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坚持规范服务、文明拆迁。拆迁、评估和拆除单位都应制定文明拆迁守则,讲文明语言,不得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加强对拆迁、评估和拆除单位的资质管理,严格资质条件。拆迁和评估机构必须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防止拆迁行业盲目扩张。调控拆迁行业整体规模,引导和促进拆迁队伍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对拆迁、评估和拆除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拆迁执业资格管理。市国土房管部门要组织清理整顿全市拆迁和评估单位,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或有违规拆迁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对不认真落实拆迁“阳光工程”和文明拆迁各项措施的拆迁和评估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加强拆迁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各区县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房屋拆迁管理监督机制。市国土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创新拆迁管理体制,提高拆迁管理和监督效率,建立房屋拆迁长效管理体制。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五、保证拆迁安置住房供应,加强危改回迁房建设管理
保证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用房的供应。市发展和改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房屋拆迁工作需要,安排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当前,要特别组织好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进一步搞活住房二、三级市场,满足被拆迁人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购租住房需求。加强危改回迁房建设管理,确保被拆迁人按期回迁,减少安置纠纷。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房屋安置的,要按照规定筹建安置住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安置住房不落实的,不得批准拆迁。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六、明确拆迁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平稳、有序、依法拆迁的要求,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制,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对于没有依法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落实拆迁招投标制度、没有督促落实拆迁公示制度、没有依法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拆迁管理部门责任。对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组织工作不到位,没有制定和落实强制拆迁预案,引起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区县政府责任。对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按法定程序即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等违法拆迁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立案查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七、努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拆迁举报、监察制度
加强拆迁信访接待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县政府负责制。对信访人员的合理要求,应认真督促拆迁人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敦促拆迁人创造条件,早日解决。对信访人员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说服工作。完善拆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积极预防和化解拆迁矛盾。拆迁和评估单位要在拆迁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和接待点,争取在现场和当地解决问题。
落实拆迁举报和监察制度。市、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的拆迁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举报必答复。加强房屋拆迁监察审计工作,严肃查处拆迁中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房屋拆迁的前期工作与被拆迁人需要看的资料
八、加强房屋拆迁宣传工作,建立舆论和社区监督机制
加大房屋拆迁政策和拆迁工作的宣传力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作用,及时研究社会舆论反映的拆迁问题,完善拆迁政策,改进拆迁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拆迁政策和办事程序,积极组织拆迁和评估单位开展拆迁现场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和解释拆迁政策,告知被拆迁人在拆迁中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协调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对城市建设和拆迁工作的宣传,防止渲染、炒作,避免误导,激化矛盾。充分发挥社区和居委会、村委会的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拆迁工作,监督各项拆迁政策的执行,以及拆迁“阳光工程”和文明拆迁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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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相邻权、共有权、业主集中维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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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
为了能够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国家推崇了旧城改造,那么什么是旧城改造?其补偿标准与棚户区改造有何区别?了解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是很必要的。【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
 什么是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指的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于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和服务和休息等等的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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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补偿标准与棚户区改造有何区别?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01
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02
(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03
(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04
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
05
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06
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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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就是说的1:1:5的面积置换;

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就是把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是其他的搬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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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提供的等价值量的安置房屋面积和使用功能,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和使用功能。
第三十八条 拆迁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需要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取得批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所需迁建费用由拆迁人负责。有关部门不得借故拖延时间,影响拆迁。
第三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四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安置房屋的低层应当照顾年老或者有残疾者。安置房屋分配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到位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安置房为多层楼房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年,安置房为高层楼房的按建设管理部门规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由建设、房管、物价、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随相应费用变化定期确定公布。
第四十四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按下列标准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或者由其单位安排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满1年的增加50%;逾期满1年不满2年的增加75%;逾期满2年以上的增加100%。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时间分段计算。
【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第四十五条 拆除有线电视、有线电话和燃气、供热设施以及拆迁商业及工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十六条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四十七条 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应当允许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查阅被拆迁人的土地登记资料、房屋权属登记档案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
第四十八条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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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具体的拆迁评估规则和程序,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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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这种补偿差异?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和旧城改造补偿标准有何区别的相关信息,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此还有其他不了解的可以咨询律师结合更实际的情况为您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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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感恩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洛克
它是昏黑中为你守望的光源,它是彷徨中为你指示的路标,它是寒风中为你保暖的外衣,它是流言中为你抵挡的臂膀。如果善良是一泓清澈的碧水,那么它——感恩,就是一汪奔涌的灵泉,时刻为你滋润着生命的繁花。
{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拆迁让许多人一夜暴富,也诞生了无数的“拆二代”。
一遇拆迁,鸡犬升天,是不少地方的真实写照。
拆迁中什么最重要?
当然是安置补偿协议了!
{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款?未来的生活有多美好?都在此一举。
正因如此,协议签订也是存在陷阱最多的环节。
拆迁户应当怎样面对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呢?先把笔放下,看看这个。{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提前摸底,知己知彼 
小编亲眼见过某人得知自家要拆迁的消息,瞬间“炸窝”,嚷嚷着要买哪个地段的楼、哪个牌子的车。{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而有心眼的人在干什么呢?
在最初听到拆迁的风声时,就去多了解拆迁项目的情况,比如拆迁公告的内容、拆迁的期限、预计开始施工的时间点等等。
同时,打探打探邻居的口风,拆迁方是如何和他们谈的?在同等的情况之下给出的最高价格是多少?
这么做可以使我们对即将到来的补偿协议谈判有一个初步掌握,提前想清楚自己的底线,以免到时候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千万不要把原件交出去
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等这些证件,原件一定自己保管好,不要轻易交给别人!
在谈判过程中,拆迁方以“做个统计、做个记录”等理由要求你提供上述这些证件的原件。很多人不了解其中的厉害关系,就将证件交了出去。{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为什么不能把证件原件交出去?
你知道对方拿着你的证件去干什么事了?他复印几张留起来,很多事都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妥。
证件原件交出去了,能要回来,还算不错。如果对方拒不归还,对咱们后续的维权会造成巨大阻碍,主张权利没有这些证件、证据怎么行?{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通读合同,不乱签字
拆迁过程中,咱们会接触到各种文件,种类繁多。
嫌麻烦?一目十行?草率签字?那你可错了!
协议表面上看都很正规,有用的没准就在“缝儿”里。
当然这么说有些夸张,但现实中拆迁方会在协议里和你玩几个“文字游戏”。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阅读,就等着吃亏吧。
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认可了该文件的内容,可能会对后续的维权产生影响。签字前,一定要确认好文件的内容,确保不会对自己的权益产生负面影响。{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多听少说,别轻易报价
俗话说“言多必失”在拆迁中可要管住自己的嘴。
拆迁方通常第一次见面时就会直接问“想要多少补偿啊?”、“有哪些要求?”等等问题。许多拆迁户往往会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以为对方这是在进行谈判协商,便轻易地说出了自己的心理预期。
事实上,对方此时此刻可能并不是真的要谈判协商,只是想要打探我方的心理预期,一旦对方知道了我们的预期和底线,就掌握了整个谈判的主动权,拆迁户就只能被牵着鼻子走了。因此,时机没到时要多听少说,谨慎地观察情况,以免失去了获得高补偿的机会。{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坚定立场,勿轻易妥协
说实话,拆迁方并非完全不向拆迁户妥协,只是出于节省拆迁成本的角度,一般仅有很少一部分拆迁户能拿到更高的补偿。
拆迁方一般会先通过拖延等方式消磨拆迁户的耐心,许多被拆迁人虽不满意补偿金额,但是面对众多已签订协议的邻居、脏乱的施工环境、拆迁方貌似强硬的态度等多重影响之下,维权信心不坚定的被拆迁人很容易妥协。{感恩律师}安置补偿协议你还敢乱签字吗?
因此,在拆迁谈判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适时向拆迁方表明自己的维权决心,面对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应当不卑不亢,万万不可以轻易妥协,这样才更有可能等到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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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把控,全过程法律指导
拆迁方常利用信息不对等欺骗蒙蔽被拆迁者,导致被拆迁者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在错过维权时机后被强拆。 咨询征拆律盟专业拆迁律师可以合理预估补偿款金额,对被拆迁者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法律指导建议,能准确把控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提前做出应对方案。
2.诉讼咨询,指导被拆迁者争取利益
拆迁人员有着多年经验,熟知被拆迁者的各种心理,导致毫无经验的被拆迁者在谈判上处于劣势。 专业拆迁律师有着丰富的处置经验,可咨询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增加谈判筹码,给被拆迁者提供策略支持,对谈判进行专业指导,帮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

3.精通拆迁法律,分析最佳解决方案
拆迁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庞杂,导致被拆迁者遭遇违法拆迁,想维权却又无从下手。 咨询征拆律盟律师可免费分析相关案件材料,根据裁判观点把握各个流程,指导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有效保障被拆迁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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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大家看不清楚前面的道路,挽留不住补偿的金额,还好有雷石拆迁律师为您维权,能听你把拆迁遇到的难题倾诉。感谢你,我的朋友,真心愿你好运一路,快乐常驻,把权益一直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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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这些建议对大家是否有帮助?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寻求律师介入,通过法律程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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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如果政府拆迁工作中,侵害自己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工作中,可以请律师代理自己从事法律行为,那么,拆迁中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呢?
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第一:维权指导

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有相当多的被拆迁人认为,只有到最后要打官司时才需要找律师,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事前预防,要比预防挽救和弥补重要得多。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往往缺乏经验又没有专业知识,在拆迁人与自己协商安置补偿时不知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有些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是政府行为,以个人能力无法抗衡敢怒而不敢言,就草草签了补偿协议,结果是签完协议以后发现别人和自己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有的甚至差距很大,就感觉上当甚至被愚弄,然后就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先是闹,然后就上访,有的甚至会发生流血冲突事件,往往维权不成,结果却造成身体伤害,甚至触犯法律,锒铛入锋狱,失去了自由时还不明白,明明自己有理,却为什么受处罚的是自己。
拆迁律师有长期的维权经验,清楚拆迁中的程序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结合专业知识,在拆迁之初,就会告诉被拆迁人要拆迁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协商补偿方式和数额,哪些材料是需要由拆迁提供 ,哪些材料是不能签字的等等,这样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就会处于主动的地位,而不会消极被动挨打。这就是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
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二:拆迁项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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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三个基本原则是“目的正当、程序合法、补偿合理”。目的不正当程序不合法的拆迁行为,被拆迁人有权说不。但是如何认定拆迁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是需要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而不是任由拆迁工作人员的单方宣传,也不是自己一方的假定推断或道听途说。律师通过到相关部门的调查,能够明确拆迁行为是否合法,这样就知道该从何处入手维权。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三:参与评估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什么是房屋拆迁评估?拆迁如何估价?依据是什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谁委托评估,评估的费用由谁来出?出现的评估结果是否合理?
这些问题,有些是被拆迁人没有考虑的,有些是考虑到了,却不明白。有的人认为评估是专业机构做出的,就应该认可评估结果,可对这个结果又不满意,硬着头皮签协议,事后又后悔,到时要么忍气吞声,怨天尤人,要么就开始漫长的上访路。被拆迁的房屋到底值多少钱,应该得到怎样的安置才算公平,只有专业拆迁律师才能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律师可以提供相对客观的补偿参考标准,这样既避免了漫天要价行为,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四、参与行政裁决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当拆迁人与被拆迁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时,一方可以请求行政裁决,这时被拆迁人需要陈述达不成协议的事实和理由。
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如仍达不成协议,被拆迁人仍不搬离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拆迁。这时又会出现一个裁决,对于这个裁决,被拆迁人也有救济的权利和途径,也需要由雷石拆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五:确定补偿合理合法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如何确定补偿合理合法,这是整个拆迁案件中的重中之重,被拆迁人最想要的结果就是补偿结果令自己满意,而这种满意,有时是与市场的比较,有些是与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数额比较,有些是自己想当然的预期,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结果是合理合法的,律师可以以其经验和专业知识达到依法拆迁,依法补偿的目的。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六:协商谈判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没有准备的战争必定会惨败,当律师通过前期的的调查、研究,取得大量一手材料之后,就掌握了与拆迁人协商的筹码,再运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与对方进行协商,进退有据,才能够达到最满意的谈判效果。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第七:代理复议和诉讼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
诉讼和复议虽然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绝不是目的。知道诉讼的必要性才能够提起适当的诉讼。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都是很专业的问题。更不用说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如何质证和答辩,如何抓住要害一剑封喉式的法庭辩论等等。而律师能够运用自如,信手拈来,让诉讼维权变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出了这个事情,你就该抓紧请律师了!实践上拆迁中涉及的问题不止上述这那些内容,往往可能会与其他问题有交叉,如果委托了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当事人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直到达成满意的补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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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近年,因拆违章建筑发生的事件非常多,但产生违章建筑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章建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等就建成的房屋。可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应该被拆或是认定为违章建筑。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对于违章建筑有程序违建和实质违建两种:
所谓程序违建,是指建筑物的建造没有总体上违反城市规划。但建造者没有依照一定的程序申请建筑许可。
所谓实质违建,是指建筑物已经违反了城市规划,无法通过程序的补正使其成为合法的建筑,从法律文意理解,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设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应区分实质违章和形式违章。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那么哪些违章建筑有补偿?
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较早,而在很早之前,很少的手续就可以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相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如果对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用法律维护权益。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没有书面催告,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其实相当多的违法建筑还可以纠正,并于纠正后与合法建筑一样永久存续。不过即便确认成了违章建筑,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如果没有拆迁消息,也没收到任何的书面通知书房屋就被拆除的话,这属于毁坏私人财产,涉嫌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
对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以下的不予立案。已经超过拆掉人家财物5000元的立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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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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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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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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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中村土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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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雷石拆迁律师事务所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2018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不同的地方又不一样的补偿标准,掌握它同时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雷石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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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想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实践中,承租人的损失一般需要向取得补偿款的出租人(本案中事实上为转租人)主张。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依相关法规规定
实际经营承租人可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事实上,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就被拆迁房屋为营业地址申办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等其实成本更高,但此项损失不在法律规定补偿之列。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案   例:
出租期间房屋遇拆迁,承租经营人有权获得经营损失补偿么?
‘ 有权获得经营损失补偿 ’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2001年6月26日,胡某将本市武昌路某处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给陆某(后任a公司经理)使用,租期至次年7月5日止。合同签订后,胡某向所在地公房出租人提出申请获准转租。2002年7月,胡某为出租方、a公司为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胡某将本市武昌路某处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给a公司作为营业使用,期限至2008年5月6日。
2007年9月30日,有关部门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将上述房屋纳入拆迁范围。
2008年4月18日,胡某与拆迁人签订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900818.88元,并补偿胡某停产停业损失1万元。
同年5月,胡某与拆迁人签署各类费用发放汇总表,其中调整非居住部分中停工停业补偿费为3万元、装潢补贴费为2万元。因向胡某索要拆迁补偿款不成,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胡某支付停产停业费3万元、装潢费2万元、营业执照一次性补偿费6万元,合计11万元。
胡某辩称:2002年7月8日,a公司就明知系争房屋将会被拆迁,亦明知可能导致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未就拆迁后补偿进行书面约定,应当认为a公司已认可自行承担损失,其无权向己方请求补偿。系争房屋被拆除,双方之间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在双方租赁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下,己方作为实际经营人,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要求法院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  法院认为,胡某与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签订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其与a公司的房屋租赁关系尚未终止。a公司是利用系争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亦是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实际损失的经营人,理应获得停工停业补偿费及与租赁面积相应的装潢补贴费。胡某关于a公司明知系争房屋拆迁可能导致的损失,但未就拆迁后补偿进行书面约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胡某关于双方之间租赁合同自行解除,a公司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的意见,与事实不符。a公司请求的“营业执照一次性补偿费”,鉴于拆迁补偿安置款中无此项或相近项目,该项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对此不应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 
房屋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如何?了解一下(1)胡某支付a公司停工停业补偿费3万元、装潢补贴费2万元;
(2)a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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