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石普法
夫妻财产制度在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定财产权保护了夫妻双方共同的权益,同理可证夫妻共同债务问题。那么既然有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先看看哪些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等问题,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在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甚至结婚之前,吴律师建议夫妻双方考虑好财产分配问题,协商经济问题也是婚姻的准备工作之一,如果在婚前,双方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某些需要财产约定的事项一定要找律师咨询,积极听取律师建议,订立婚姻财产约定协议;如果面临离婚纠纷,更要积极委托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财产范围,我国《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
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关系共同存续期间,除了财产也会有债务,那么对于债务的约定,我国法律原则上认为如果是一方的债务则由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如果是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离婚纠纷中也会对债务的分担进行判决,如果财产或者债务确实难以析出的,法院也有可能判决先进行离婚诉讼,财产问题另案处理。另外,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法律规定应予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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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夫妻财产



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本案原告吴某与另案原告王某均对同一笔债权提出主张,请求权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一致性,但两案原告对事实做出了真、假陈述,基于此出现了两份待证的借贷关系。
从程序角度也能印证通知王某以本案无独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的必要性。譬如,基于两案对借贷关系的一致确认,如本案原告吴某主张的借贷关系得以确认,在只有王某一方对另案上诉的情况下,因二审程序有别于一审程序,二审法院并无要求无独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的程序,如本案原告吴某基于正当理由未申请参加上诉审,鉴于二审法院不能超越职权介入争议方的举证,如二审法院依上诉人王某提供的新证据对另案作出改判,将会出现两份判决结果完全相反的生效判决。原告吴某诉权行使的障碍,虽有第三人撤销之诉为救济,但势必增加当事人讼累。鉴于王某在本案中并无给付义务,通知其作为无独第三人参与诉讼仅是程序应然,但诉权毕竟属于当事人私权,王某仍可对该权利予以放弃,但诉权的放弃,将导致其丧失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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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通常意义上,在传销组织中除了最底层的销售人员,其他层级的传销人员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实践中对于组织领导行为可作如下理解:
本案中,云联惠公司采取“消费全返”运营模式吸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形式获得资格(升级会员),从而形成会员层级网络,吸收资金。消费者通过云联商城或推荐人等方式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公司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上下线关系,上下线不设层级限制,形成一定传销会员体系,即形成了多层级的金字塔型结构,层级计酬以下线的收入为依据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从被告人主观方面来看,其于2015年加入云联惠,对于云联惠的运营体制了然于心,并主动发展下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传销活动的扩散起到推动作用,于此可认定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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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的形式回购自己的股权。当然,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决定减资时,还要通知债权人,并需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就解散公司或修改章程的决议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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