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判决分析 小结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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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如何拒绝公司不合理出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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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借壳上市法律法规规定
借壳上市方式列举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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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借壳上市有哪些方式?
法律规定
立法与司法解释及其他文件
实务办案要点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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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虚报注册资本罪解读与案例分析
前言 案件详情 法院认为 判决结果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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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拐卖妇女罪的相关法律问题
近日,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罗某与成某抵押权纠纷一案,在代理律师的充分工作与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之下,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现判决已生效,委托人罗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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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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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业绩 |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抵押权纠纷”案胜诉
案例指引 法律规定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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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 |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纠纷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民事诉讼等等。曾任职北京市朝阳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任期五年,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善于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以高效的方式为委托人解决问题。
在诉讼案件中,能够为客户进行周密的诉讼策划,制作详尽的法律文书,为委托人降低法律风险。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与民事诉讼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具有很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与人交往并保持紧密的团队合作精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约定将个人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未登记加名,赠与的一方可以主张撤销吗?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夫妻双方对于个人财产赠与为夫妻共有财产的约定,应当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
其次,关于赠与是否能够撤销,涉及的是《民法典》中对于赠与合同的约定,即《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一条款我们称之为“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最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已经对对于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即“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结合上述三点,我们可以发现,是否可以撤销赠与房产共有约定的最核心因素就是赠与人进行变更登记。如果赠与人已经进行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就不能够行使“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如果夫妻只是进行了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赠与人还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就可以履行自己的任意撤销权。
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藏、变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该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对待夫妻一方隐藏、变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行为,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不分或者少分,到底该如何界定?参考相关案件的判决内容,人民法院裁判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隐瞒不报导致另一方未发现该财产,离婚后发现的,依法有权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且人民法院认为,考虑到离婚分割财产时存在隐瞒行为,因此应当予以少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按照70%和30%进行分割,存在隐瞒过错的一方,得30%。
由此可见,离婚纠诉中隐瞒、变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无法从中获利,反而会使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因过错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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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名律 | 崔应祥律师:婚姻家事案件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022年03月11日上午10:30,在北京雷石(通州区)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举行北京雷石(通州区)律师事务所场外市场部门负责人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刘志刚律师为王勇攀律师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随后,王勇攀律师对专业领域上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并且将自己对于场外市场领域的理解向大家进行分享,同时指出从业务角度做到行业做细,业务做精。同时王勇攀律师对场外市场业务领域未来的规划以及人才的引进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后,王勇攀律师希望律所内全体律师对于场外市场的业务更为重视,今年整体业务量再创新高。
王勇攀律师为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王勇攀律师兼具法律、财税和证券工作背景,专业基础扎实,能从企业经营、法律审查及财税管理等多角度分析企业,为企业的运营、上市、融资、并购进行整体设计,提供多维度方案。擅长疑难民商事案件的分析、研究并作出精准判断,办案耐心细致,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利益。
曾参与永艺股份(603600)、浙江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道路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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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新闻 |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举行场外市场部门负责人聘任仪式
2022年3月11日,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张琴琴一行七人莅临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通州分所指导视察工作。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军德、北京雷石(通州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毕波热情接待了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张琴琴一行七人,在刘军德书记、毕波主任的带领下,通州区司法局各位领导参观了北京雷石(通州)律师事务所的前台接待区、律师办公区、会客室、文化墙、党建活动室等,并代表律所全体律师对张琴琴局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党支部书记刘军德、毕波主任再次对司法局领导的到来表示感谢,称未来定会把律所的业务能力与水平发挥出来,更好地服务通州,为通州区的法治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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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新闻 | 通州区司法局局长张琴琴一行莅临北京雷石(通州区)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
2022年3月11日上午10:00,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在通州分所(世界侨商中心)召开二月月度总结大会,本次会议由执行主任崔应祥主持,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参与此次会议。
图:会议现场
执行主任崔应祥首先对二月的工作进行总结,综合服务部上正在进行统一负责人分化,同时对技术部业务推广及考勤方面等问题进行了解决,随后对在律师招聘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
技术部负责人辛东为媒体文章和业务推广进行了介绍,分析了上个月的官网流量数据,在案源推广上,需要后期持续维护,希望以后配合其他律师工作,形成完善推广体系,增加客户到场率及签单率。
图:文品部设计 吉喆
文品部设计吉喆对二月工作汇报主要在于公众号文章运营的分析以及对视频拍摄的时间和内容的概述,在未来会配合人事完成招聘及推广设计。
图:边奎宁 郝兆丽
最后,崔应祥主任表示全体律师及行政人员务必保持蓬勃的工作状态,继续推进律所业务精细化,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雷石律所的进一步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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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新闻 |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月度总结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