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案情回顾

2012年,徐某(女)经人介绍,与陈某确立恋爱关系。陈某因经营需要,先后分三次向徐某借款19.7万元,并出具借条。2018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均系再婚。


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徐某在一场意外火灾中烧伤,遂到韩国治疗皮肤。徐某想起陈某婚前借钱事宜,于是一纸诉状,将丈夫陈某告到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20万元。


庭审中,被告答辩称,双方结婚之前就已经同居,并且一起经营生意,20万元借款并非真正的借贷关系,实际为恋爱期间合伙的投资款。被告之所以于2018年3月17日书写借条,是因为原告答应结婚。而且现在双方也没有离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均为共有,被告不应当归还原告借款,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起诉。


原告诉称,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自己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帮助被告做过很多事情,比如被告建房子时,就帮被告支付过材料款等,被告做生意时只要缺少资金,自己就给对方现金。

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法院判决

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有原告提供的借条为证,被告亦不否认借条的真实性,其辩称为合伙关系的投资款,且只欠8万元的主张因未提供任何证据,法院不予采纳,即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属实,借款本金及利息为20万元。


原、被告虽系夫妻关系,但双方的借款发生在婚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案中,涉案借款发生在婚前,属于原告的婚前财产。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行为系婚前的行为,属于婚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属于原告的婚前债权,债务系被告的婚前债务,被告应当偿还原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0万元。

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法官提醒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如果原告因烧伤需要治疗,生活需要扶养,即使被告婚前不欠原告债务,原告也可以妻子的身份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用。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丈夫婚前向妻子借款,需要归还吗?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雷石普法
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发侵权。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案情回顾
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当事人在朋友圈骂人最终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子。


据悉,柳某与皮某是微信好友。今年1月28日晚,皮某在微信应用程序中以微信号为“p*****91*”、微信名为“皮××”的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言论,称柳某“破坏了别人家庭就该夹起尾巴做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当小三,真是给你祖宗十八代都蒙羞!”“哪个都没屏蔽,随便看,敢做就堵不住让人说!”同时配有柳某照片一张。1月30日,皮某又在其个人账号朋友圈中发表相关文字并配图。


当天,柳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出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针对柳某的所有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信息。皮某收到律师函后,删除了自己于1月28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就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柳某诉至合川法院。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决
合川法院经审理认为,皮某出于个人情绪和主观推断,擅自在微信平台上公开发布柳某照片,并配上关于柳某隐私及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导致柳某名誉受到损害。皮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皮某发表言论的范围仅限个人朋友圈,且及时删除1月28日的评论,对柳某名誉的影响力有限。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及造成的后果,判决皮某立即删除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中所发布针对柳某的不当言论,并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柳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同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审定)。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法官赠言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普及和应用,个人言论自由的时空范围已被极大地拓展。新媒体在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矛盾、新问题。在自媒体平台上,言论超出应有界限的情况时有发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社交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有度地发表言论,切勿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注意了!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11日,张某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某KTV包厢一起为母亲庆祝生日。其间,张某在隔壁包厢偶遇朋友杨某等人,于是两个包厢的人就互相敬酒。酒足饭饱后,张某借着酒劲与朋友进行摔跤比赛,连输3次仍不服气,爬起来还想继续比。杨某见状,就把张某拉开到停车场附近,随行朋友也都跟了过来。在杨某继续劝说张某回家的过程中,张某仍是各种拒绝。因停车场就在江边,杨某就赌气随口说了句:“敢不敢跳江,你跳我就跳。”谁知杨某话音刚落,张某就往江中纵身一跃跳了下去。杨某虽然也马上跟着张某一起跳下去,但却未能阻止悲剧发生,张某最终溺亡。随后,张某的家人向闽侯法院起诉杨某等人,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8万余元。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法院判决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杨某在该起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对张某的死亡后果承担10%的责任,遂判决杨某赔偿张某家人损失47342.13元,驳回张某家人的其他诉讼请求。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律师解析

本案中,杨某确有存在提议打赌跳江的行为,虽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劝说张某,主观善意,但其在明知张某醉酒已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更应当意识到张某醉酒后又输了摔跤比赛时已带负面情绪。此时,杨某赌气提议与张某比赛跳江,其言语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作用,导致张某跳江死亡,因此杨某在该起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过错比例,杨某承担10%的责任。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应赌跳江溺亡虽非恶意仍需担责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热点聚焦
近期,范思哲、蔻驰等知名国际品牌接连涉及侵犯中国消费者民族尊严和不尊重中国主权,引发了中国民众的强烈愤慨。为此,易烊千玺、刘雯等相关品牌中国区代言明星纷纷与涉事品牌解约。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相关品牌外商在社交媒体上向广大中国消费者公开致歉。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意大利奢侈品牌范思哲在社交媒体中公开致歉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蔻驰中国区代言人刘雯发布声明宣布终止与该品牌的合作
然而,国家主权问题,属于“大是大非”,岂能儿戏?外商企图破坏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关法律,并不是一个靠不痛不痒的道歉就可以蒙混过关的问题。


尊重、熟悉并遵守所在国法律,是法治国家对外国企业的普遍要求,任何企业概莫能外。然而一些外国在华投资企业在这方面却屡屡出错,特别是在事关中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问题上,有违中国法律规定。上述品牌所涉事件便是例证。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奢侈品牌蔻驰在一件T恤衫的设计中将香港和台湾列为独立国家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统一规范外商投资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外商投资法。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外商投资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全球个人奢侈品消费市场变化趋势图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消费者在境内外的奢侈品消费额已达到了7700亿元人民币,占到全球奢侈品消费总额的三分之一。这导致一些奢侈品牌外资企业十分垂涎中国的肥美市场,可与之同时,相关外商又抱着错误的政治倾向和价值理念,每每犯下严重错误。
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中国的国家主权和中国消费者的民族尊严不容侵犯对此,我们必须以法律的名义亮出红牌——中国是法治国家,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在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问题上更是如此。有关部门要站在依法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高度,严格执法、严格监管,以每一次严格的执法标明底限,让所有外国企业引以为戒。不能再让一些外商在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底线以后,又以道歉轻松过关。
参考自人民网、法制日报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道歉不能解决问题!《外商投资法》将为“范思哲”们出示法律红牌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案情回顾

刘某军与王某云系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某村居民,两人于196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二子。后刘某军婚内出轨,与陈某美于1987年生育非婚生女刘某倩。王某云在发现丈夫出轨后,于1988年3月在村干部调解下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刘某军拟新建房屋5大间、东屋3间,盖好后由王某云住东边的一间和东屋两间,其他房间由刘某军及3个子女住。


1989年2月,刘某军与王某云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出具离婚调解书。同年7月刘某军在该村申请宅基地一处建设新房。房屋盖好后由刘某军与王某云及其子女按协议居住。后刘某军搬至城里,3个子女婚后也居住他处,现该房屋一直由王某云居住。刘某军与陈某美于2008年登记结婚。上述房屋于1995年11月取得《山东省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刘某军,共有人为刘某军、陈某美、刘某倩。现刘某军、陈某美、刘某倩向法院起诉主张该房屋系3人共同所有,王某云无权居住,要求王某云停止侵占、搬出房屋、腾空院落。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法院判决

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军与王某云在涉案房屋建设前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作出了分配,明确约定刘某军、王某云及其子女具体居住的房间。从该房屋的建设、分配及实际居住情况看,王某云有权居住该房屋,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某军、陈某美、刘某倩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律师解读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本来应该人财两清,然而本案中刘某军在离婚之后建设的房屋,王某云却仍然有居住权,问题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军与王某云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两人离婚后刘某军负责盖新房,王某云可以居住其中的3间房屋。该约定是双方在村干部、调解主任等见证下达成的,无论刘某军在签订协议时是出于出轨内疚还是帮助生活困难的王某云等目的考量,均是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存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房屋建成后,王某云也一直居住至今,并无放弃居住使用的意思表示。所以依据该协议,王某云有权在涉案房屋居住,刘某军、陈某美、刘某倩无权要求王某云搬出房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离婚后前妻住夫房,无需搬出的原因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雷石普法
近年来,多起案件因为赔偿谅解导致从轻量刑成为舆论焦点。对此,应该认识到: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而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制度将有助于公众对此的理解。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辩诉交易
辩诉交易制度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被告人承认所控罪行后,法官不再召集陪审团进行听证审理,而直接判处被告人相应的刑罚,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的制度。


通俗的说,辩诉交易就是在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一种“认罪讨价还价”行为。通过这样一种制度,检察官、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从而对双方都有利,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案情回顾
2000年12月18日晚,被告人孟广虎在黑龙江省绥芬河火车站北场内,因车辆争道问题与吊车司机王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激烈的争吵。孟广虎打电话叫来六个人,与王某等人发生了互殴。被害人王玉杰小腿骨折、脾脏破裂,被鉴定为重伤。



案发15个月后公安机关没能抓到孟广虎同案的其他人。公诉机关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欲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孟广虎。辩护律师提出,由于本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均在逃,目前还无法确定被害人所受重伤究竟为何人所为,证明孟广虎造成王某重伤的证据明显不足。而公诉机关则认为:追逃需要大量时间及人力物力,而且由于本案是多人混战造成的后果,证据收集也将困难重重。但无论如何,孟广虎都应对找人行凶并造成王某重伤的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控辩双方意见严重分歧。为解决问题,公诉方建议辩方同意采用案件管辖法院准备试用的辩诉交易方式审理本案。辩护人征得孟广虎的同意,向公诉机关提出了辩诉交易申请。经双方协商:辩方同意认罪,并自愿承担民事责任;控方同意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轻处罚。协议达成后,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辩诉交易申请,请求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辩诉交易予以确认。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收到该申请,对辩诉交易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后,决定受理。


开庭前,合议庭组织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进行庭前调解,达成赔偿人民币4万元的协议。2002年4月11日,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孟广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起用辩诉交易方式审理的刑事案开庭时间仅用了25分钟。最终,无论是公诉人、辩护人,还是被害人、被告人,都表示满意。


此后,孟广虎故意伤害案被很多学者视为“中国辩诉交易第一案”。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雷石普法
据了解,辩诉交易是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这项制度在美国1974年修订施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中得以确立。

业内人士称,现行国内官方文件中很少提到<辩诉交易>,而是称之为<刑事和解>,即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因此,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既有对辩诉交易在内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的借鉴,也有对我国自身司法试点探索经验的运用。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有律师认为,传统司法中,重点都放在犯罪嫌疑人身上,这使得被害人往往成为被遗忘的人,被害人法益的恢复更是退居次要地位。刑事和解制度以加害人和被害人的直接商谈为特征来解决刑事纠纷,弥补了常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的不足,而且刑事和解有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确认,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正当性,与民间的“私了”明显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即: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类型,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犯罪,依法应当被判处7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但是渎职罪除外。

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一般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且须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二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必须是自然人;
    三是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有效的控制;
    五是犯罪嫌疑人有经济赔偿能力或其他补救办法,能弥补其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何确定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围,曾经是立法的空白,推动这一进程的是以人民检察院为主导的地方司法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直到2012年,我国将刑事和解程序纳入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
新刑诉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因赔偿谅解而从宽量刑并非“花钱买刑”,一文了解<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案情回顾

小祥与小庆是两兄弟,20多年前,父母随哥哥小祥出国,定居澳大利亚。2013年3月,兄弟俩的父亲在澳大利亚因病去世。母亲对小祥说,由她通知小庆来参加葬礼,但后来母亲给小庆打了多个电话都没有人接。直到2016年1月,小庆与小祥见面时才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


2017年10月,母亲因病也在澳大利亚去世了。母亲去世后,小祥觉得父母在国内时,小庆和父母关系就不好,加上父亲去世母亲没有联系上小庆、他也没能来参加葬礼的事情,小祥认为他没有必要再告诉小庆母亲去世的消息。


但这件事让小庆很生气。他认为由于小祥没有及时通知,造成他没能见上父母最后一面,丧葬事宜也未能参加,给自己精神上造成巨大痛苦,要求小祥书面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兄弟二人协商未果,小庆便将小祥告上了法庭。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在父母去世后,小祥未能及时通知小庆,使小庆失去了向父母遗体告别的机会,留下了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对此小祥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小祥需对小庆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小祥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本质上是基于身份关系的人格利益,故本案应为人格权纠纷。小庆因小祥的不作为而无法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而未能参加丧葬典礼,小祥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并给小庆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伤害。据此,一审判决小祥向小庆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所做处理恰当,但判定小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3000元。


综上,上海一中院遂判决小祥向小庆赔礼道歉,改判小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雷石普法

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祭奠权,但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是我国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符合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自然人未按照传统习俗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则可能导致社会及他人对其产生负面评价,故祭奠权虽非法律明确规定的人格权类型,但应当属于其他人格利益范畴,应归入侵权责任法的民事权益保护范围。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父母去世未被告知 状告侵害“祭奠权”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案情回顾

陈某某因其邻居张某常在公共楼道内吸烟,危害极大的二手烟影响到陈某某怀孕的妻子,因护妻心切,将为人父的陈某某多次劝阻张某,无果,双方邻里关系由此变得紧张。


某日,陈某某饮酒后失智,想到张某之前所作所为,越想越气不过,便决定趁张某家中无人,对其“泄愤”。凌晨,陈某某利用塑料管、汽油和打火机从张某家中防盗门的猫眼处点火。随后,陈某某将作案工具丢弃。火苗点燃后,楼内的其他居民及时发现异常并报警,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所幸因抢救及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张某屋内部分物品被烧毁,楼内居民亦有部分物品被殃及,财物损失共计达人民币近十万元。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法院判决

当地省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依法对陈某某提起公诉,最终以放火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雷石普法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即构成犯罪。放火行为一旦完成,后果难以预料,行为人自己更加无法控制。本案中,陈某某放火的地点位于人口密集的小区内,且放火时间为凌晨,大部分人已经入睡,若火势未被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控制,后果不堪设想。陈某某因邻里矛盾,酒后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做出的失智行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更触碰了法律底线,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法律服务专线):雷石普法|邻里矛盾勿积怨,泄愤小心遭到法律制裁!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
雷石普法
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关系也在不断变化,随之而来的是精神压力、情感压力不断的提高。夫妻之间因感情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比比皆是,也使我国近年来的离婚率逐年上升。我国的《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那么“分居”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离婚诉讼律师对此进行解答。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三个方面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纠纷时,分居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人民法院认定分居一般要具备三个方面,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义务。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特殊情况

在实务案例中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夫妻双方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但由于经济条件的原因,仍旧共同居住在同一处房产内,只是分房居住,甚至日常饮食等方面已经做出明确的区分。这样的情况在人民法院离婚纠纷的审判过程中,并没有被认定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是因为在审判过程中,原告一方主张双方已分居,而被告不愿离婚,不承认分居的事实。由于婚姻生活是非常私密的事情,而双方在同一处房产内分居,提出这一主张的一方很难通过证据证明确已分居,其他人为此作证的证明力也很低,人民法院从证明责任角度作出的判定,必然会不利于提出主张的一方。

另外一种情况也常有出现:夫妻双方因工作、学业等原因异地居住,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的分居,人民法院一般不认定为“因感情不和分居”。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满足对分居认定中的分别居住和不履行夫妻义务,但是对于感情不和的证明通常需要提供更有力的证据。而对于感情态度方面的举证,达到足以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程度是非常困难的。

由此可见,如若没有其他特殊的离婚事由,仅以“分居”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委托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专业的离婚纠纷律师,才能够为你的主张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雷石普法|怎样才叫做分居?离婚诉讼律师给出答案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王丽丽:
从审判员到律师,
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嘿,你别采访我了吧,我都不知道该说些啥。”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王丽丽律师面对采访邀请时笑着说——当然这是妄想了,这次“聊天”是她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您之前在北京二中院当了将近10年的审判员啊,怎么突然决定到律所当起律师来了呢?”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王丽丽律师(右一)曾在刑事法庭担任审判员

面对直截了当的提问,王律师依旧是笑了笑,用轻松随和的语气答道:“我之前在刑庭工作,接触的都是些大同小异的刑事案件,时间长了觉得乏味,而在律所当律师,每天都能见到不一样的当事人,接触到各种类型的案子,我更喜欢这种状态。”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王丽丽律师在刑事法庭担任审判员期间工作照

王律师说来轻松,可下定决心从体制内安稳的审判员岗位离开,再到私人律所从实习律师做起,这可一点都不简单。在王丽丽律师做出的这个潇洒决定背后,一定有什么关键词。

这个关键词是热爱,对法律工作热切真挚的爱。

因为热爱,所以想对法律工作有更广阔的了解;因为热爱,所以想在法律服务中更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因为热爱,所以坚守而不忘初心。 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我读书时就一心想从事法律工作。”

尽管大学本科学习的并不是法律专业,王丽丽律师对自己的职业未来想法很坚定明晰,为了她的职业理想,她以非法学背景考上了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学硕士,之后就一直投身于法律服务事业——不论是从前在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还是如今在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但离开审判员岗位,作为一名律师重新出发,王丽丽律师也曾面临困难和挑战。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从本质上来讲,律师仍属于服务性行业,但它具有特殊性:追求公平正义,技术含量要求高,尤其考验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对于我来说,刚入行时,我需要跳出我原有的法官的思维,向律所里其他律师学习,提高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接待和沟通能力,培养自己的服务意识”,王律师认真说道。

但与此同时,作为刑事法庭审判员将近十年的从业经验使王丽丽律师在代理法律业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在刑事案件方面,她能够更准确地预判法官思考问题的角度、更了解法院内部的运作流程,同时也更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敬业、淡泊、耿直、乐观,再加之对法律工作的无比热情,王丽丽律师在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兢兢业业,以赤诚之心不断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坚守热爱,不忘初心”,这句话正是对王丽丽律师最恰当的评价。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业务咨询电话:010-51660618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说|王丽丽:从审判员到律师,坚守热爱,不忘初心